| 分类一: | 普通生化检验 |
| 临床意义: | (1) 血清镁增高: ① 肾脏疾病:凡影响肾小球滤过率者均可使血清镁滞留而增高。如慢性肾炎少尿期、尿毒症、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等。 ② 内分泌疾病: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(黏液性水肿)、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、阿狄森病、未治疗的糖尿病昏迷(治疗后迅速下降)。 ③ 治疗措施不当:凡用镁制剂治疗不当引起中毒者。 ④ 其他疾病:多发性骨髓瘤、严重脱水症、关节炎、急性病毒性肝炎、阿米巴肝脓肿、草酸中毒等。 (2) 血清镁降低: ① 消化道丢失:长期禁食、吸收不良或长期丢失胃肠液者。如慢性腹泻、吸收不良综合征、手术后的肠道瘘管或胆道瘘管、长期吸引胃液后,乙醇中毒严重呕吐者等。 ② 内分泌疾病: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、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、糖尿病酸中毒纠正后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以及长期使用皮质激素治疗后,均使尿镁排泄增加。 ③ 治疗措施不当:用撒利汞或氯噻嗪等利尿剂治疗者,未及时补充镁。长期静脉滴注无镁补液。 ④ 其他疾病:急性胰腺炎在胰腺周围可形成镁皂;晚期肝硬化,可继发醛固酮增多症;加之腹水利尿;低白蛋白血症能使镁结合量减少;急性心肌梗死、急性乙醇中毒以及新生儿肝炎、婴儿肠切除后等。 (3) 尿镁排泄增多:见于各种原因的多尿,包括长期服用利尿剂、肾小管性酸中毒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、皮质醇增多症、糖尿病治疗后期、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、皮质激素治疗及肿瘤骨转移。 (4) 尿镁排泄减少:见于长期禁食、厌食、吸收不良者,甲状旁腺功能减退、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时,也可减少。 |
| 正常值: | 0.8-1.0mmol/L。 |
| 注意事项: | (1) 试剂和样本用量可根据不同仪器的要求按比例改变。 (2) 如测试结果超出测试范围,样本应稀释后测试,调整因子数或将结果乘以稀释倍数。 (3) 结果的准确性仪器校正和测定温度、时间的控制。 (4) 由医生根据临床症状和其他试验结果做出临床诊断。 |
| 检验过程: | 暂无相关信息 |
| 相关疾病: | 新生儿低镁血症,肾性失镁,水、电解质紊乱伴发的精神障碍,小儿营养不良性消瘦,低镁血症,妊娠合并甲状旁腺功能减退,低钙血症和低镁血症 |
| 相关症状: | 瘀血积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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