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 
查询码:00001631
雾视验光
作者: 系统管理员 于 2022年04月26日 发布在分类 / 医疗知识库 / 诊疗知识库 / 检查治疗库 下,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编辑
分类一: 眼科
临床意义:   异常结果:雾视过度。   需要检查人群:青少年屈光不正患者及远视、远视散光、混合散光的成年患者。
正常值:   雾视-1.00DS;不雾视-1.50DS;则处方应为-1.00DS,假性近视为-0.50DS
注意事项:   不合宜人群:青光眼患者。   检查前禁忌:光线强烈。   检查时要求:眼睛放松。
检查过程:   (1) 用客观验光法(检影或电脑验光)测出被检验基本屈光度,并在双眼前加上这一屈光度的镜片。   (2) 先检查右眼,将左眼加黑片遮盖。   (3) 在右眼基本屈光度的基础上,加减球镜度数,使右眼达到较佳的视力,此时,大部分的被检眼视力可达0.8以上。然后逐渐加上正镜片,使该眼雾视。每次+0.25D,直至视力下降到0.1-0.2,如是近视眼,也可以每次减少-0.25D直至视力下降到0.1-0.2为止。此时右眼基本雾视。   (4) 右眼黑片遮盖,用同样方法将左眼雾视。   (5) 左、右眼完成单眼雾视后,再作双眼雾视。方法是去除黑片,要求双眼注视才大致看清0.2视标3-10分钟。   (6) 若在雾视过程中被检眼能逐渐清晰分辨视标0.2,则可对双眼酌情递增+0.25D或+0.50D镜片,以使双眼始终处于大致看清0.2视标的状态。
相关疾病:   屈光不正,屈光参差,散光
相关症状:   近视散光,屈光不正性弱视,远视屈光度数增加
适应症:
禁忌症:
作用/目的:
技术要求:
质量要求:

  雾视验光法是一种缓解被检眼的调节张力的方法。适用于青少年屈光不正患者及远视、远视散光、混合散光的成年患者。



 推荐知识

 历史版本

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
2022-04-26 10:39:24[当前版本] 系统管理员 创建版本

即达健康KBS知识分享平台 -V 1.0 -即达健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