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类一: | 眼科 |
| 临床意义: | 异常结果:常有眩晕、恶心呕吐等植物神经症状,严重程度与眼震强度一致。 需要检查人群:头晕目眩者。 |
| 正常值: | 按眼震强度的不同,可将其分为3度:Ⅰ°眼震仅出现于向快相侧注视时;Ⅱ°向快相侧及向前正视时均有眼震;Ⅲ°向前及向快、慢相方向注视时皆出现眼震。 |
| 注意事项: | 不合宜人群:前庭功能完好者。 检查前禁忌:乱滴眼药水。 检查时要求:受检者配合检查者指示。 |
| 检查过程: | 检查者立于受检者正前方或稍偏于一侧。受检者按检查者手指所示方向,向左、右、上、下及正前方5个基本方向注视,观察其眼球运动。 |
| 相关疾病: | 位置性眩晕,老年眩晕,肝火眩晕,痰浊眩晕,老年人颈性眩晕 |
| 相关症状: | 不偏向一侧,无旋转的眩晕,短暂性眩晕,体位性眩晕,以头昏为主的眩晕,视觉识别障碍性眩晕,剧烈眩晕,站立不稳,耳源性眩晕,外眼源性眩晕,老年性眩晕,发作性眩晕 |
| 适应症: |
| 禁忌症: |
| 作用/目的: |
| 技术要求: |
| 质量要求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