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裸眼检查法
作者: 系统管理员 于 2022年04月26日 发布在分类 / 医疗知识库 / 诊疗知识库 / 检查治疗库 下,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编辑
分类一: 眼科
临床意义:   异常结果:常有眩晕、恶心呕吐等植物神经症状,严重程度与眼震强度一致。   需要检查人群:头晕目眩者。
正常值:   按眼震强度的不同,可将其分为3度:Ⅰ°眼震仅出现于向快相侧注视时;Ⅱ°向快相侧及向前正视时均有眼震;Ⅲ°向前及向快、慢相方向注视时皆出现眼震。
注意事项:   不合宜人群:前庭功能完好者。   检查前禁忌:乱滴眼药水。   检查时要求:受检者配合检查者指示。
检查过程:   检查者立于受检者正前方或稍偏于一侧。受检者按检查者手指所示方向,向左、右、上、下及正前方5个基本方向注视,观察其眼球运动。
相关疾病:   位置性眩晕,老年眩晕,肝火眩晕,痰浊眩晕,老年人颈性眩晕
相关症状:   不偏向一侧,无旋转的眩晕,短暂性眩晕,体位性眩晕,以头昏为主的眩晕,视觉识别障碍性眩晕,剧烈眩晕,站立不稳,耳源性眩晕,外眼源性眩晕,老年性眩晕,发作性眩晕
适应症:
禁忌症:
作用/目的:
技术要求:
质量要求:

  裸眼检查法是眼震检查法中一种,受检者按检查者手指所示方向,向左、右、上、下及正前方5个基本方向注视,观察其眼球运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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